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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作家蒋胜男:建议“明确将组织

来源:作家天地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08 04:0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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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封面新闻记者 张杰 2021年初,一场明星代孕事件,将“代孕”产业化等相关话题,推到全民聚焦的风口浪尖,引发热烈讨论。正在召开的2021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协全委会

封面新闻记者 张杰

2021年初,一场明星代孕事件,将“代孕”产业化等相关话题,推到全民聚焦的风口浪尖,引发热烈讨论。正在召开的2021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著名作家蒋胜男,拟定了一份《关于明确将组织中介非法代孕行为归于刑事犯罪的建议》的议案,计划向大会提交。

熟悉蒋胜男作品的读者知道,在她的代表作品中,不管是《芈月传》还是《燕云台》,都对女性的存在、心理、情感给予精彩的呈现。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她也长期关注女性权益保护。在她看来,代孕市场是个潘多拉盒子,打开就收不拢了。女性不是行走的子宫,代孕本质是对女性的物化歧视。

除了这条建议,蒋胜男还提出《关于加快推进三澳核电项目二期工程,实现“十四五”内四台核电机组全部核准、开工的建议》《关于要求将新建甬台温高铁列入“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关于在我国特大型口岸增设“国门蓝厅”的提案》《加强涉侨高等教育的建议》《关于完善拒执罪司法解释的建议》等多项建议。3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专访了蒋胜男。

蒋胜男

从2015年就开始关注“代孕”

某明星代孕事件触发写议案的想法

封面新闻:据你的调查、思考,“明确将非法代孕行为归于刑事犯罪”,有哪些必要或者益处?

蒋胜男: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的代孕中介已达400多家,大多属于“地下交易”。代孕商业化已发展为一条较为成熟的产业链。就目前我国非法地下商业代孕利益链条所反映出的种种问题,我认为,应从国家层面尽快完善有关代孕方面的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制约、监管及生育机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法律化。尤其应该将非法代孕早日纳入刑法规制的轨道,尤其是非法代孕的组织者、中介者及开展非法代孕、跨境代孕的业务机构相关管理者及法人应予参照“贩卖人口”、“买卖人体器官”以及“组织、容留卖淫罪”上限处刑,让其不再游走于法律与道德的边缘,由此净化社会风气,确保社会价值体系健康,维护传统人伦道德观念。

封面新闻:《关于明确将非法代孕行为归于刑事犯罪的建议》这条议案,从动念到写成,您经历了怎样的思考过程?

蒋胜男:这条议案、建议,从调研到写成,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开始关注代孕这件事,是在2015年的时候。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第35条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最终投票表决后删除了“禁止代孕”的相关条款。我自那时起就开始关注代孕的情况。民事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均未对代孕行为进行规制,在缺乏法律严厉禁止的情况下,代孕市场在地下悄然滋长,庞大的需求进一步刺激了代孕中介和跨地区代孕的蓬勃发展。后来,某明星爆出代孕的绯闻,传播得很广,明星的行为对粉丝和其他人都有一定的示范效应,我认为代孕这件事不可不提了。

任何“市场需求”

都不能凌驾于别人的人身权和生命权之上

封面新闻:也有人认为,人工代孕这项医学技术,本身是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在您看来,非法代孕的危害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蒋胜男:任何“市场需求”都不能凌驾于别人的人身权和生命权之上。代孕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一、 代孕本质是对女性的物化歧视,在代孕这一过程中,租用的工具是女性的子宫,这是对人体器官的租用。此外,最终的交易产品是人类的“婴儿”,若买卖婴儿在此情境下成立,则人口买卖的邪风再度猖獗不难预见,代孕商业化演变到最后将发展为人类器官买卖和人口买卖。而它的根源即在于我们对女性的生殖物化和平等权利的剥夺;二、代孕将导致人口性别比例失衡。人们对生育性别的选择原是“重男轻女”观念的作祟,这一观念早已受到社会的诟病和排斥,但却在代孕产业链下又获得了现实的可操作性。长此以往,人口性别比例将进一步失调,人口比例失调会给人口再生产带来严重障碍,造成人口严重萎缩,更会对社会的良性稳定运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造成冲击,引发诸如人口拐卖、性行为犯罪、反社会情绪等社会问题; ?三、代孕导致社会失范和法律问题。从本质上来看,代孕是富人群体对底层女性的剥削,它带来的是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有钱人通过金钱实现“后代复制”,而底层女性则沦为生育工具为之驱使。

文章来源:《作家天地》 网址: http://www.zjtdzz.cn/zonghexinwen/2021/0308/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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